各有关考生:
参加“2012年质量”考试成绩合格者,请尽快将相关材料(详见“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有关注意事项的说明”)提交我中心,以便及时到省人社厅办理证书验印手续。
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,2013年4月30日前不能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的,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证书的领取,责任自负。
办理地点:市人事考试院三楼301室(市府路7号,龙亭商务大酒店三楼);
办理时间: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;
联系电话:5347102;
联 系 人:汪老师。
安庆市人事考试院
2013年1月7日
版权所有:安庆市人事考试院(培训中心)
联系地址:安庆市市府路7号(三楼:300至305办公室)
办公电话:5347170,5347133,5347150,5347195(传真)
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、建立镜像
皖ICP备10207065号-1 皖公网安备 34080302000135号